案例 2011年3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远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易升降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1年3月6日15时3分左右,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新坊村,温州市远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坊分车问,一名工人在3楼往一台简易升降机内搬运货物时,升降机轿厢突然发生坠落。造成该工人被卡在车间3楼地坎与升降机货厢厢体上檐之间死亡。 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如下。 (1)简易升降机厢体上坎破损变形,驱动钢丝绳的楔块固定端从楔套中脱出,两个绳卡散落于厢体顶部。 (2)该简易升降机于2009年10月由无生产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由无起重机械安装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未对配备升降机平层保险销和防坠器。 (3)2010年12月30日,执法人员曾依法查封该设备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拆除。新坊分车间在设备拆除后,又于2011年1月15日擅自让无资质单位和人员将其重新安装并投入使用,并且未经监督检验和注册登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简易升降机安装时,钢丝绳固定绳端未正确固定在楔块绳槽内,致使钢丝绳在承重后从楔块绳槽中脱出,夹在楔套与楔块之间。多次使用以后楔块处钢丝绳在承重拉力下逐渐向下滑移,最终从楔套中脱落,升降机厢体失去向上提拉力后坠落。 2.由于该简易升降机未安装平层保险销、防坠器等断绳安全保护装置,在厢体坠落后无第二道安全保护措施使其有效制停,将身处厢体与3楼厅门地坎之间剪切位置的工人挤压死亡。 (三)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1.严禁购买和使用无相应资质单位生产的简易升降机。 2.严禁聘用无安装资质单位和人员进行简易升降机安装作业。 3.起重机械的安装过程应依法申请监督检验,办理使用注册登记。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教育,让使用单位深刻认识到简易升降机易发事故的特点,合法使用特种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