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制造试安装要求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G1.5 试验装置 制造单位具有的试验装置应当符合表G-3的要求。
表G-3 各许可子项目的试验装置要求
制造(含改造、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 | 试验装置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 | (1)电梯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2)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和提拉力测试装置; (3)电梯门摆锤冲击试验装置; (4)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装置; (5)电梯门锁装置可靠性试验装置; (6)环境试验设备(盐雾试验设备、高低温试验设备、紫外线老化试验设备)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要求的试验装置(1)~(5)项 |
表G-3(续)
制造(含改造、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 | 试验装置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要求的试验装置(1)~(4)项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1)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2)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装置; (3)电梯门摆锤冲击试验装置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2)梯级(踏板)滚轮可靠性试验装置; (3)驱动链试验装置; (4)梯级链试验装置; (5)制动器可靠性试验装置; (6)制动距离和制动减速度检测设备; (7)运行速度检测设备 | 液压驱动电梯 | (1)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2)密封件和液压泵站的电磁阀可靠性测试装置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控制柜功能检测台 |
G1.6 外包控制 (1)垂直电梯的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轿厢(含轿架)制造、控制柜组装的能力,不得将所有轿厢(含轿架)制造、控制柜组装工作全部外委(分包);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控制柜及整梯组装的能力,自行组装整梯,不得将控制柜组装工作全部外委(分包)。 G1.7 试制造样机 制造单位,在首次申请取证或者申请增项许可(增加制造地址除外)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根据其所申请的设备类别(品种),试制造样机各1台。垂直电梯的试制造样机应安装在制造单位的试验塔内,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安装在制造单位的试验场地内。试制造的样机应当完成安装调试,并且自检合格。试制造样机的参数应当符合表G-4的要求。
表G-4 样机参数要求
许可子项目 | 样机参数要求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级 | 额定速度V>6.0m/s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 | 额定速度V>2.5m/s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 | 参数不限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00kg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提升高度大于6m或者使用区段长度大于30m | 液压驱动电梯 | 参数不限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参数不限 |
G1.8 试安装样机 仅申请电梯安装许可的单位,在首次申请取证或者申请增项许可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在其申请的最高级别设备品种中至少试安装1台样机,样机参数应当符合本附件表G-4的要求。垂直电梯的试安装样机应安装在委托其安装的制造单位的试验塔内,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安装在委托其安装的制造单位的试验场地内。 G1.9 业绩要求 (1)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至少制造1台相应级别的产品,否则申请换证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本附件G1.7的要求进行试制造; (2)取得电梯安装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至少安装1台相应级别的产品,否则申请换证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本规则G1.8的要求进行试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