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专项条件 J2.1 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 J2.1.1 技术负责人 具有机械或者电气高级工程师,从事与客运索道制造或者安装有关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J2.1.2 技术人员 从事设计、工艺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8名,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名,机械工程师不少于6名,电气工程师不少于3名,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 J2.1.3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不少于3名,具有客运索道安装3年以上工作经历。 J2.1.4 自检人员 任命自检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名)。 J2.1.5 作业人员 (1)电工不少于3名; (2)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MT和UT的II级资质(外委时不做要求); (3)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持证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4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 注J-1:同时申请多项客运索道制造的申请单位,其许可条件重叠部分按最高要求执行,无需累加计算。技术人员可以兼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无损检测人员、自检人员(其中的工程师)和安装作业人员;电气高级工程师或者电气工程师可以兼职电工。下同。 J2.1.6 自主设计文件 具有脱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以及安全部件(驱动迂回装置、脱挂抱索器、脱挂索道用托压索轮组、吊架、支架)的自主设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