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轮胎吊、履带式吊车起重机注意事项 (1)起重作业中要做到“五不吊”:手势不清不吊;重量不明不吊;超载不吊;视线不明不吊;重心不明或捆绑不牢不吊。 (2)吊装作业中,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起重机的行走路线与作业停靠点应与地下电缆、管道和地沟保持一定距离,必须从其上通过时,应采取防范措施。 (4)应有专人指挥,使用统一的指挥信号,由具备资格的专人操作。 (5)通过桥梁、桥洞时,应先检查桥的负荷量和桥洞高度再通过,以防发生危险。 (6)吊车在高压线下面作业时,如果起重臂或吊物不慎触到电线时,司机首先应尽快脱开电源;若无法脱开,司机也不能惊慌失措而跳下地面。其次,现场施工人员应把危险区围好,且尽快关闭操纵开关,双脚并拢跳下(不能跨步行走),跳离危险区。 (7)汽车式起重机吊装一般不准负重行驶;轮胎式吊车可以在短杆情况下负重行走,但吊重负荷在75%额定负荷之内。此时,臂杆必须对准正纵向轴线方可行走。履带式起重机也应尽可能避免吊物行走。若迫不得已时,应将起重臂旋转到与履带平行的方向,缓慢行驶,吊物行走时,被吊物离地不得超过200mm,重物不准超过吊臂在该位置额定负荷的2/3。 (8)采用多机抬吊时,吊机位置应严格在所定回转半径以内定位,各吊杆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运转过程中不能发生碰撞情况。当各吊机的起升速度不一样时。应对起升速度快的一台吊机安排间断停顿的过程,停顿的时间和时刻应掌握在所增加的吊荷重不超过本机吊荷能力20%范围内,各吊车只能按额定起重能力的80%计算和分配负荷。 (9)起重机在边坡或坡边工作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为坑深的1.1~1.2倍。 (10)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11)吊重时,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不准在起吊中扳动或调整支腿,如必须找平机身时,应先将重物放下。 (12)不准用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东西。 (13)吊起重物后,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运行中不准维修起重机。 (14)每班工作前进行一次空载试验,并检查吊重和变幅钢丝绳有无缺陷,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限位和报警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15)遇7~8级台风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要卸下载荷把起重臂放在托架上。 (16)雨天、雪天制动器易失灵,落钩要稳要慢。 (17)起升卷筒上的钢丝绳,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3圈。 (18)起重机的吊索应保持垂直起吊,吊钩起落应平稳,在操作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刹车或冲击。 (19)起重机满载或接近满载时,在指挥和操作上应禁止同时做两种操作机械动作,并且还须控制回转范围,一般的要求是不宜超过90°。 (20)起重机应尽量避免在倾斜的场地上吊起重物旋转,起重机停妥后,其支腿应垫实,允许斜度不得大于3°。 (21)起重机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等,须遵照有关安全技术规程以及随机携带的技术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