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 锅炉安装单位许可条件 B2.1 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 (2)具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装设备、检测手段; (3)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允许外委(分包)。 B2.2 人员 B2.2.1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A级安装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由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或者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B级安装单位由助理工程师职称或者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各责任人员应当由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或者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 B2.2.2 专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应当满足表B-6的规定。 表B-6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注B-13: (1)带 * 号者允许外委(分包),但本单位至少要有一名RTII或UTII级人员或者持Ⅱ级证4年以上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技术人员数,是指锅炉、热能、化工机械、暖通、焊接、金属材料、探伤、热工仪表、机械、设备安装专业毕业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数; (3)A级安装单位的焊工中,具有Ⅱ类及以上材料(依据《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试件合格项目的人数不少于50%。 B2.3 安装设备及检验与试验装置 安装单位的安装设备及检验与试验装置应当满足表B-7的规定。 表B-7 安装设备及检验与试验装置
注B-14:带 * 号者允许外委(分包)。 B2.4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M要求,建立并且有效运行安装改造修理质量保证体系,编制相应的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工艺文件以及有关记录表格、卡。 B2.4.1 安装单位管理制度 安装单位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和制度: (1)各级质量责任人员的职、责、权; (2)图样资料审查制度; (3)变更设计图样联系制度; (4)开箱验收制度; (5)焊材和原材料检验验收制度; (6)材料代用制度; (7)施工检验验收制度; (8)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0)焊接工艺评定制度; (11)接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制度; (12)安全生产制度; (13)用户服务与意见处理制度; (14)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制度等。 B2.4.2 安装单位工艺文件 安装单位工艺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工艺: (1)焊接工艺评定及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应当能满足安装工作的需要,且具有与安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现行规程、标准要求的焊接工艺; (2)胀接工艺; (3)无损检测工艺; (4)校正、组合工艺; (5)吊装工艺; (6)水压试验工艺; (7)筑炉工艺; (8)烘、煮炉工艺; (9)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 (10)炉排及辅机安装调试工艺; (11)试运行工艺。 B2.5 试安装(施工)工程要求 各级别许可试安装(施工)要求如下: (1)试安装工程必须有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