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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5日安徽省铜陵市海螺公司四期门式起重机挤压事

2020-6-3 19:32| 发布者: km| 查看: 3559| 评论: 0

摘要: 案例2011年4月25日安徽省铜陵市海螺公司四期门式起重机挤压事故(一)事故概况2011年4月25日14时35分,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六项目经理部2名员工在安徽省铜陵市海螺公司四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非标准件制造工段进 ...

案例 2011年4月25日安徽省铜陵市海螺公司四期门式起重机挤压事故

()事故概况

2011年4月25日14时35分,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六项目经理部2名员工在安徽省铜陵市海螺公司四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非标准件制造工段进行加工作业。由于一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影响到其正常作业,1名未持证员工擅自站在起重机支腿的维修钢梯上,面朝起重机运行的反方向操作起重机将其移走。当起重机运行到自动焊接平台支撑槽钢处(支撑槽钢和起重机支腿之间间距20cm),该操作工被自动焊接平台支撑槽钢挂倒,并挤进支撑槽钢和起重机支腿之间,随后从2.4m高处坠落身亡。

()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作业现场现场H形钢焊接平台摆放位置不合理,支撑焊接平台的槽钢边缘与起重机内侧支腿间仅有20cm左右的距离,现场无安全通道,给起重机械作业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2.操作者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情况下,违章站在起重机支腿的维修钢梯上擅自开动起重机,未认真观察周围环境,被挤压在槽钢与起重机支腿之间身亡。

()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1.加强起重作业现场管理,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调整非标准件制作工段的焊接平台布置位置,如果不能满足安全通道要求,则应予以有效隔离。

2.加强起重作业人员的管理,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

3.起重机械安装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到质监部门进行告知,安装过程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设备注册和使用登记。

4.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应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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