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2.5 金属阀门 E2.2.5.1 人员 E2.2.5.1.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设置设计、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的设计、工艺、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10年以上阀门设计或者制造工作经历。 B级许可制造单位的设计、工艺、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阀门制造工作经历。 E2.2.5.1.2 技术人员 A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A2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B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E2.2.5.1.3 焊工 制造过程涉及焊接工序的,焊工不少于2名。 E2.2.5.1.4 无损检测人员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Ⅱ级射线或者超声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Ⅱ级磁粉或者渗透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 E2.2.5.1.5 理化检验人员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理化检验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2名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B级许可制造单位理化检验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1人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从事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的理化检验人员,应当具备3年相关工作经历。 E2.2.5.2 生产场地 涉及禁油、禁脂类阀门制造的单位,应当有专门的防污染生产制造区域和车间。 E2.2.5.3 生产设备 E2.2.5.3.1 生产设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密封面堆焊和加工、配管的焊接、阀体、阀盖、闸板和阀芯的机械加工(阀杆和球体的机械加工除外)、装配、阀门整机产品的试验和检验的制造能力。 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深冷处理能力。 涉及禁油、禁脂的阀门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脱脂清洗能力。 主要生产设备要求见表E-3。 表E-3 主要生产设备
E2.2.5.3.2 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有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的工装夹具、胎模具、密封面堆焊和其他零件焊接用的转胎工装等;制造低温阀的,应当有满足零件低温处理的低温保温槽。 E2.2.5.4 检验与试验装置 E2.2.5.4.1 理化检验装置 理化检验装置要求见表E-4。
E2.2.5.4.2 耐压试验装置 耐压试验装置要求见表E-5。 表E-5 耐压试验装置
E2.2.5.4.3 无损检测装置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2台超声检测装置或者1台射线检测装置。 E2.2.5.5 设计能力 A1、A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设置从事阀门设计开发的部门,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设计人员应当掌握所制造产品的标准技术要求、产品结构和强度安全性能要求,能够进行强度校核等计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