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2.6 金属波纹膨胀节 E2.2.6.1 人员 E2.2.6.1.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设置设计、工艺、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检验、检验试验、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B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设计责任人员、工艺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3年以上膨胀节设计或者制造工作经历。 B2级许可制造单位的设计责任人员、工艺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具备1年以上膨胀节制造工作经历。 E2.2.6.1.2 技术人员 B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B2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 E2.2.6.1.3 焊工 B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焊工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焊接操作工不少于2名;B2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焊工不少于4名,其中自动焊接操作工不少于1名。 E2.2.6.1.4 无损检测人员 B1级许可制造单位,射线检测Ⅱ级、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II级人员不少于2名。 E2.2.6.1.5 理化检验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1名材料光谱检测人员。 E2.2.6.2 生产设备 B1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有波纹管液压成型机4台,其中1台大于或者等于1200t,自动氩弧焊机6台。 B2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有波纹管液压成型机或者机械成型机或者滚压成形设备1台,自动氩弧焊机1台。 E2.2.6.3 检验与试验装置 E2.2.6.3.1 理化检验装置 B1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有定量光谱分析仪。 E2.2.6.3.2 无损检测装置 B1级许可项目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射线探伤机、磁粉探伤机各1台。 E2.2.6.4 产品设计能力 B1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设有产品设计研发部门,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设计人员应当掌握所制造产品的标准技术要求、产品结构和强度安全性能要求,能够进行强度校核等计算工作。 具有符合产品现行有效标准要求的设计软件并且及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