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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料管

2020-6-1 13:16| 发布者: km| 查看: 2435| 评论: 0

摘要: E2.2.7非金属材料管E2.2.7.1人员E2.2.7.1.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制造单位应当设置材料、工艺、成型、检验试验、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A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备5年以上非 ...

E2.2.7 非金属材料管

E2.2.7.1 人员

E2.2.7.1.1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设置材料、工艺、成型、检验试验、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A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备5年以上非金属材料管制造工作经历。

B级许可制造单位的工艺责任人员应当为理工科专业人员,具备3年以上非金属材料管制造工作经历

E2.2.7.1.2 技术人员

A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B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E2.2.7.1.3 检验试验人员

A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检验试验人员不少于6名,B级许可制造单位的检验试验人员不少于3名。

E2.2.7.2 生产场地

原材料库房应当能够适应许可产品的需要,不得露天堆放,不同牌号原料应当分区存放,离地垛放,要有防止骤冷骤热以及防止原材料落地的措施。

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制造单位,其钢丝存放条件应当能保证有防潮防锈等措施。

A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有静液压试验专区,其面积不得少于150m2

E2.2.7.3 生产设备

A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生产活动应当建立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以达到在线生产监控与监视的目的。

生产设备满足表E-6要求,并且具备能保持永久标识的在线打印设备。

表E-6 生产设备

设备类别

许可级别

生产设备

聚乙烯管

A级

挤出成型机组6套,有密闭的聚乙烯混配料集中除湿干燥烘料系统,存料罐至少能容纳5t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并且能自动分配原料到供料斗再次干燥的真空输送系统或者装置

B级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3套;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缠绕)成型机组2套;

至少具备聚乙烯混配料二次干燥手段,存料罐至少能容纳满足生产需要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

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B级

成型机组3套、配套的供料设备

E2.2.7.4 检验与试验装置

检验与试验设备要求见表E-7。

表E-7 检验与试验设备

设备类别

检验与试验设备

聚乙烯管

有分析天平(精度0.1mg)、干燥箱、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仪、差热分析仪、水分测量仪器、万能材料试验机、有静液压强度试验机(水箱和夹具的规格应当与申请的产品相适应);A级许可制造单位还应当有炭黑含量、炭黑分散度检测仪器

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万能材料试验机、维卡软化温度测试仪,硬度计,熔体流动速率仪,乌氏黏度仪,尺寸变化率测定仪,落锤冲击实验仪、静液压强度(耐压)试验、液压试验装置

注E-2:静液压强度试验机应当有自动监控、记录功能。

注E-3: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应当有专用的爆破试验设备及工装和夹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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